2月21日,国土资源部召开发布会,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。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,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,选择“小产权房”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,开展“小产权房”的试点清理,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。
对于试点清理工作,王宗亚说,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启动试点工作。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,为启动全面清理“小产权房”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储备。
已经购买的“小产权房”怎么办?王宗亚表示,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,“小产权房”不得确权发证,不受法律保护。
律师说法
购买“小产权”风险多维权难
对此,四川新开元律师事务所任国强律师表示,“小产权”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,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,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,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,所以叫做“乡产权”,又叫“小产权”,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。这种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,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。国家法律已明确,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,也不得购买“小产权”房。
购买这类房屋的主要风险有:一是这类房屋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,因此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“小产权”房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,不受法律保护;二是“小产权”房屋所占用土地一旦改变用地性质,涉及拆迁的,很难得到赔偿,或者虽然得到补偿,也很少;三是开发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行政机关监管,无法保证房屋的质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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